连锁经营具体有哪些类型,怎么划分呢?看似很简单,实际上有很大的讲究,我们可以先看看日本和美国的不同划分标准。
日本的连锁业虽然发展较晚,但到了90年代以后,日本大部分强势的连锁化企业摆脱前阶段"准备阶段",开始大幅进军扩展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形成了集团化的连锁系统,但是日本有着与美国不同的流通体系,美国由于流通系统比较单纯,其连锁经营形态的分类也如前述比较简单,而日本的流通体系比较复杂,因此有自己的一套分类方式。
我们在报章、杂志以及电视等一些媒体上经常看到连锁店、加盟店、直营店、连锁加盟店乃至英文的RC、VC、FC等。这些名词虽然表面意思相近,但是它们之间却有许多差别。下面将就这些易于混淆的名称做以说明和比较。
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是指连锁公司的店铺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店铺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经营。直营连锁作为大资本动作,利用连锁组织集中管理、分散销售的特点,充分发挥了规模效应。
特许经营(franchise chain)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自由连锁(voluntary chain)也称自愿连锁。连锁公司的店铺均为*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不变,在公司总部的指导下共同经营。各成员店使用共同的店名,与总部订立有关购、销、宣传等方面的合同,并按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在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外,各成员店可以自由活动。根据自愿原则,各成员店可自由加入连锁体系,也可自由退出。
美国是连锁加盟的创始国,也是全世界连锁加盟事业发展*好的国家,诸如麦当劳、肯德基等知名品牌在中国大陆已家喻户晓。美国对连锁业的定义如下:
"一种存在于总公司和加盟者之间的持续关系。总公司赋予对方一项执照、特权,使其能经营生意,再加上对其组织、训练、采购和管理的协助。反过来总公司相对的也要求加盟者给予相当的代价,作为报偿。"
按美国的分类,连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商标商品的连锁(product and tradename franchising,简称P&T型),另一种是商业模式的连锁(Business Format Franchising,简称BF型)
(1)传统型商标商品,P&T型FC逐渐减少
商标商品连锁是传统的连锁加盟形态,加盟店和总公司的关系有如其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加盟店专以销售某一家公司的产品,甚至某一公司的特定产品。从总公司得到的仅是商品的供应和商标的借用。典型的这种连锁形态以客货汽车经销商(如专卖通用汽车、福特汽车等)、加油站(如专卖爱克森汽油、贝壳牌汽油)以及饮料经销商(如专卖可口可乐的所有饮料)等。由于客货车的金额颇大,且美国的生活形态使家家户户几乎都得自备用车,使用商标商品这类连锁在整个连锁加盟业中占了大半的营业金额。尽管如此,它的比重却逐年降低。由加盟店的个数所占的营业额比重可以明显看出,这类商标商品连锁正逐渐减少。
这种连锁方式存在先天性的不足,它很容易被利用。因为它即使没有完善的经营管理输出,也可以进行连锁加盟,商家很可能借用连锁来卖产品,当然前提是这个产品必须是知名品牌,否则就极有可能是骗局,尤其是向我们这样一个连锁经营在国内发展不是很完善的国家,假借连锁之名,行销售产品之实,甚至是设计骗局就可能大行其道,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这样的案例,出于这种考虑,国内**一般不提这种连锁,这实质上也是国内在连锁经营分类上沿用日本模式,而基本不提美国这种分类方式的原因,而恰恰是这种忽略往往是我们对的连锁的认识受到限制,记得在很多演讲场合我都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是否也采用了连锁经营的方式呢?”几乎所有的人都告诉我否定的答案,有了对这种P&T型连锁认识,我们可以很显然的发现不管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他们在**的分装厂模式都是地地道道的连锁经营,都是采用了连锁经营这种组织方式,当然这是生产领域的连锁。
(2)商业模式的连锁经营,BF型FC如日中天
商业模式的连锁是较新型的加盟方式,也是一般所指的连锁加盟店。因为它除了提供商品、商标外,还提供给加盟店全套的管理和行销制度,甚至财务上的融通。这种连锁以速食餐厅为代表,如麦当劳、汉堡王等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传统商标商品类的减少,营利公式类的连锁加盟店却如日中天,加盟店急骤增加,营业总额也跟着暴增。
由于以上两种类型连锁形态的明显增长,我们获知在工商发展迅速的今天,传统的经销代理制度不符合现在的需要,在一切请求专业、分工的今天,在众多中产阶级都殷切的盼望有自己事业的今天,商业模式的连锁无疑是新时代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