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苏州餐饮界奇人 “吴地人家”老板一审判9年半

2014-05-22来源 : 互联网

“人生如戏,浮华若梦,相聚是缘”,这是苏州吴地人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文化,如今,用前两句来形容企业法人代表段海飞的境遇再也合适不过。

昨天,段海飞因挪用资金罪被靖江市人民**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在苏州餐饮界,“吴地人家”曾经是个响亮的名字,法人代表段海飞经历如戏颇为**。从15万元起家,累积数千万身家,从餐饮行业进军房地产业再到谋求上市,前后不到10年时间。*终却因盲目扩张,挪用江苏扬子江大酒店5700万资金“输血”给旗下企业上市和经营,犯下挪用资金罪,身陷囹圄。

其人

他曾是苏州餐饮界的奇人

段海飞,江苏如皋人,今年44岁。据“吴地人家”官方网站介绍,他1991年毕业于苏州大学。2003年,身揣15万元创业,成立苏州*岩景观设计营造工程有限公司。

2005年,段海飞初涉餐饮界,并以深宅大家为主题,在苏州仓街开设吴地人家大酒店,并从**维“人生三境”中获得启发,陆续在苏州、上海、北京等地推出吴地人家昆曲主题店、红楼主题店及镜花缘主题店,并发展出“戏梦缘”人生三境品牌文化构架。

短短7年时间,段海飞在全国开设了近20家数千平米的直营店,同时创立旗下4个姐妹品牌——花袭人红楼干锅、玉人楼、扬子江大酒店、邻家味道。同时,段海飞计划2012年让吴地人家在美国上市。

案发

挪用资金为自己的企业输血上市

扬子江大酒店位于泰州靖江市。2010年初,段海飞和妻子周某花6000多万收购了扬子江大酒店,周某为法人代表。当年7月,周某与史某合作经营扬子江大酒店,史某投资3000万元后成为扬子江大酒店占有50%股权的股东,但段海飞是扬子江大酒店实际控制人。

2012年2月,史某购回了全部股份,发现扬子江大酒店已经成了一个空壳。

原来,2010年扬子江大酒店以改扩建名义向银行贷款7000万元到账后,段海飞未经董事会同意,要求扬子江大酒店转款5700万元到苏州吴地人家公司、苏州*岩公司,张家港市天一纺织品有限公司,用于上市和经营。

2012年2月份,史某向警方报案,2013年5月2日,段海飞被刑事拘留。

**认为,段海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被责令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5700万元,发还扬子江大酒店。

目前,扬子江大酒店正在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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