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修改火锅底料安全标准

2014-06-05来源 : 互联网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锅底料》(征求意见稿),*次增加了农药*大残留量标准,要求必须符合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重庆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负责人表示,*锅是重庆的城市名片之一,重庆不仅是*锅的发源地,并且占据了*锅底料行业70%的份额。在尚无*锅底料国家标准的情况下,重庆制定地方性的*锅底料食品安全标准十分必要。

针对公众对*锅底料用油和添加苏丹红等非食用物质的担忧,该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酸价、过氧化值都是食用油的重要质量指标。食用油是*锅底料主要原料之一,且由于受加工工艺影响,酸价、过氧化值都可能迅速升高,这会影响人对食物营养的

吸收利用,严重情况下还可能引起中毒。因此,该标准将酸价指标确定为≤4.0mg/g,过氧化值指标为≤0.25g/100g的安全范

围之内。该标准还规定,*锅底料中不能添加罗丹明b、苏丹红等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该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植物油脂、香辛料、食盐等为原料,经预处理、熬制、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预包装*锅底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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