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是否应当加收服务费 市场说了算

2014-05-23来源 : 互联网

上餐馆吃饭,除了饭*,还要加付10%的手续费。近两年来,以往只存在于**酒店的服务费,开始悄然现身武汉一些大众餐厅。8月11日,顾客吴宇杰在武汉湖锦酒楼请客时,就被加收了10%的服务费。对此,武汉市餐饮协会***涂水前表示,餐厅加收服务费,如果在消费前向顾客明示,并不违规。(8月12日《武汉晨报》)

今年4月,武汉市餐饮业协会、武汉市消协及武汉个私协联合发布《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其中关于“餐饮企业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有权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的内容,招来质疑。由于中消协、湖北省消委紧急干预,武汉市餐饮协会被迫修改规范内容。开瓶费没有取得合法身份,就加收服务费,武汉某些酒店变着戏法创收,令人费解。尽管有酒店**解释说,收取服务费在国外比较流行。但是,在市场经济时代,酒店拥有餐饮服务定价权利,仍然加收服务费,颇有不合时宜,变相涨价的意味。

换个角度看,就像开瓶费一样,加收服务费,其实是个伪问题。《消费者权益保**》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酒店在正常餐饮服务价格之外,加收服务费,侵害了消费者权利,本身就不合法。但是,我认为,要遏制酒店加收服务费的**条款,关键不在于酒店如何自定规矩,也不在于地方餐饮协会声明加收服务费不违规,而是激活市场竞争。

很明显,所谓的加收服务费,实际上是强制顾客多付*。消费者希望商家价格公道,而商家希望多**。两者之间的矛盾如何调和呢?我认为,这实际上取决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博弈能力的大小。如果是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行业,博弈优势肯定在****者那里,比如,自来水、供电、天然气、石油、殡葬等行业,消费者根本没有话语权与选择权。如果当地餐饮企业竞争不充分,**餐饮企业较少。或者适逢节假日,顾客过于集中,酒店需求旺盛。即使有关部门给商家戴上不得加收服务费的金箍。商家仍可能以抬高菜肴价格等变通手段规避服务费的“损失”,消费者并不能真正得到实惠。

反之,如果餐饮行业市场竞争充分,尽管消费者的博弈能力没有经营者大,但是他们享有市场选择权。你家收费高,我可以选择别家。报道说多数顾客不考虑去加收服务费的餐厅消费。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即使餐饮协会声明服务费不违规,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商家不是傻瓜,为了服务费,把消费市场拱手让人,干“拣芝麻丢西瓜”的蠢事。如果不是特色餐厅、**次酒店,多数酒店并不敢轻易加收服务费,得罪顾客。

在这里,我想说一则旧闻:尽管商务部公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默许了商家收取“开瓶费”。但是深圳八成以上酒店明确表示不收开瓶费,虽然有商务部的行业规范撑腰,深圳八成以上酒店怕得罪顾客,不愿意收开瓶费或许就是市场竞争大于**条款的一个答案。因此,我认为,市场资源丰富,竞争充分才是消费者免受服务费**条款困扰的关键因素。

不仅餐饮行业如此,其他真正竞争充分的行业,消费者也不必过于担心***的行业**条款。重庆600多家洗车行曾结成“涨价联盟”,将洗车费由10元涨到20元。三个月时间后,这场轰轰烈烈的价格同盟却土崩瓦解,洗车费都**到10元。民航总局多次公布票价折扣标准,禁止低价竞争。有的航空企业还结成了价格同盟。结果各航空公司折扣照打,低价票照卖。

所以,酒店加收服务费并没有那么可怕。面对**消费条款,除了拿法律教育餐饮业协会与商家以外,激活市场竞争很重要。如果餐饮市场发育正常,竞争充分,有关方面能够保护合法竞争、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即使有**行规撑腰,商家也不敢轻易加收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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