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艘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费用,有的连锁总部又称之为意向金或者签约费。
许多投资加盟的人,因为创业心切、经验不足、心存侥幸、太过信任连锁总部和招商人员的口头**,轻率地在《连锁加盟意向书》上签了字并支付了不菲的定金,到发现上当或发现该连锁加盟项目不适合自己的时候,想讨回定金基本上是不可能了。不少连锁总部会以种种理由没收签订《连锁加盟意向书》投资加盟客户的定金,这可是那些连锁总部不小的纯利润啊,也是你的血汗*!
笔者建议尽*不要交定金。即便要交,也要让招商人员出一份书面材料,给出收取定金的理由以及退还定金的条件,并同时由公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如果招商人员不同意,那你就不用再和他谈了。
有的连锁总部引诱加盟商交纳定金后,以不退定金做要挟胁迫其加盟。其实,他们的算盘打错了。如果前期交了定金,后面又**加盟,定金是可以退的,连锁总部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还。当然,你要想要回定金,是需要费一定周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