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餐厅强制收费 工商认定为霸王条款

2014-05-22来源 : 互联网

今年3·15新《消费者权益保**》实施已经近两个月了。近日,有多人投诉称,主城部分餐饮店依然存在设置*低消费、收取加杯费、外带饮料要收费的情况。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陪朋友去吃饭

服务员眼神逼消费

市民投诉

市民刘先生向投诉称,日前他与朋友去渝中区较场口两岸咖啡店,朋友吃饭他陪同,但店方说每人要*低消费20元。在服务员眼神“逼迫”下,他只好随便点了一杯30多元的饮料了事,对此他难以接受。

记者调查

5月12日下午,记者一行4人来到该店体验。菜单上的栏目,*低价格均是30元以上。记者点了一块32元蓝莓乳酪蛋糕、一杯38元热炭烧咖啡、一壶48元菊花普洱茶。服务员提醒:“进店的每个人都要消费才行。”

“一壶茶两个人喝不行吗?我们每个人都消费了嘛。”记者说。

“一壶茶只有一个杯子,加一个杯子10元,你加一个杯子才算每人都消费了。”服务员解释,并指引记者看菜单上的特别提示:1、大厅*低消费20元一人,*低消费不以平均计算,需每人消费。2、本餐厅饮料加杯收10元一杯,壶装饮料均为1壶配1杯,限加1杯,加收10元。记者一行结账时,共计128元,包含10元加杯费。

记者找到该店店长李贵容。她表示,店里曾遇上这样的事:好几个人来店里,只有一人消费或都不消费,他们制订*低消费是无奈之举。“虽然规定了每人*低消费20元。实际上如果顾客执意不消费,我们也没有强制执行。即便不加杯,我们也可以免费提供杯子!”她解释。

“我们消费时,服务员根本没说这些,也没有提供免费杯子。”记者说。李贵容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菜单上的特别规定,并非较场口店一家,所有两岸咖啡店都是如此,只有细微差别。她还说,像米萝咖啡、圆缘园等餐饮店,也有*低消费和加杯费的规定。

记者联系到米萝咖啡大渡口店店长汪磊。他介绍,该店*低消费为18元,小壶饮料提供两个杯子,一般只够两人喝,几乎无人加杯。大壶饮料提供4个杯子,加杯费为5元。圆缘园解放碑店工作人员梁小姐称,圆缘园没规定*低消费价格,但要求每人都要消费。小壶提供1个杯子,大壶提供2个杯子,加杯均收费10元。

工商说法

属**条款,立即整改

随后,记者向渝中区工商局较场口工商所反映此事。执法人员调查后表示,两岸咖啡店*低消费20元和加杯费10元的规定,是对消费者的强制要求,增加了消费门槛,损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属于**条款。工商部门将要求其立即整改,不得设置*低消费和加杯费。

拿几串麻辣烫进店

一家人要遭多收30元

市民投诉

市民黄先生向投诉称,江北区观音桥星天广场表叔茶餐厅,对顾客外带食品要加收10元费用。

黄先生说,今年五一节期间,他和老婆、女儿去表叔茶餐厅吃饭,他手里拿着几串刚在步行街上买的麻辣烫。服务员跑过来说,外带食品每人要多收10元钱。“我们一共3个人,小孩就随便吃几片豆腐干,这样一算那不是要多收30元?”黄先生说,他当即觉得不合理提出质疑,服务员强调这是店里规定。*后经理论,一共遭多收了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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