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计量用具宰人花样不少

2014-05-20来源 : 互联网

未在菜单中标注原料配比和净含量,在用量杯不合格的现象较为严重。市质监局近日对餐饮单位的计量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结果发现,量杯合格率不到两成,菜肴原料配比标注合格率不到一半。

去餐馆吃饭,点一份青菜炒肉丝,结果只是零星地夹着几根肉丝,不少消费者都遭遇过这种情况。其实,对于菜肴的原料配比及净含量标注,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宁波市餐饮业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也明文指出,餐饮单位对经营的冷菜必须标注主要熟料或可食生料的净含量,热菜必须标注主要生料的净含量。但在检查中,质监部门发现受检的131家酒店宾馆,仅有65家在菜单中对菜肴的原料配比及净含量进行了规范标注,合格率仅为49.6%。大多数餐饮单位仅作“肉末茄子8元/盘”等简单标注,让消费者难以吃得明白。

餐饮业经营者销售散装啤酒、果汁等饮品的,均须配备有固定标称容量和明显刻度标记的量杯、液体量提等计量器具,同时,容器在出厂前须经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检定机构进行强制检定,检定合格的印制“CCV”中国强制检定标志,以**计量准确性。而在此次检查中,受检的181只量杯、量提中,只有27只印制了“CCV”标记,符合规定要求。有些量杯、量提甚至没有*基本的刻度标记,直接用普通玻璃杯进行计量。

彩虹南路上的一家大型酒店被查出,一台在用的称量海鲜等水产品的电子秤并不“公平”。按规定,60公斤的物质,其误差不能超过20克。然而,当检查人员将5公斤的砝码放上去时,其重量已经超出了应有重量30克。

据介绍,经营者所购的电子秤只有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而且为避免长期使用导致零件老化而产生计量误差,使用单位还必须对在用电子秤进行定期报检,以便及时发现并校正计量误差。然而,部分经营者对这些法律法规却十分陌生。

据悉,此次检查,质监部门还发现部分餐饮单位存在菜单、菜牌未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以“打、份、扎”等模糊用词代替“千克、克、毫升”等,***取额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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