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酒店餐饮业工资最低标准提升27%

2014-05-15来源 : 互联网

9月17日上午,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海南省酒店行业工会联合会作为全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正式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书上签字。该合同约定:今年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按照不同地区、工种,在2012年省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约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提升27—31%。

签订后的合同将覆盖省内近2万家酒店餐饮企业,惠及行业内29万多职工。据介绍,去年行业标准上浮12—15%,签约的酒店餐饮企业96%以上兑现了工资集体协议的约定,酒店职工工资增长到位。各类地区大部分酒店餐饮员工的工资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协议的标准,甚至二类、三类地区有些工种的工资超过一类地区,整体上使行业职工工资每年的上涨幅度高于其他行业。

根据今年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确定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在去年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一类地区(海口、三亚、洋浦)增长12个百分点,二类地区(琼海、儋州)增长13个百分点,三类;三类地区(文昌、乐东等)增长15个百分点。在去年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一类地区增长27个百分点,二类地区增长31个百分点,三类地区增长27个百分点。据了解,2012年海南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050元,二类地区950元,三类地区900元。

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酒店餐饮行业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经过三年的协商、修订、不断完善,始终走在全国同行业的前列,实现了省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又一次突破,在2012年创下覆盖面最广、惠及职工最多、工资涨幅的最大三大亮点,在此基础上实现两大目标:一是促进了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二是推动行业和谐稳定发展,为实现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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