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味精平反:我不是“害人精”

2014-05-03来源 : 互联网

“味精症状”的由来

食用味精在我国非常普遍,几乎每家用味精烹调,更是饭店餐馆的厨师们不能缺少它,炒菜做汤,只要加入少量,就可以大大增加鲜味。但在20世纪80年代,**上掀起了一股所谓“中国餐馆病”,什么吃了中餐有头痛、脸发麻、口渴、胃肠不适等病症,以后又说这是由于中餐菜肴中味精引起的,故有“味精症状”的说法,以致有些西餐馆挂牌标明“本餐馆不用味精”,诸如此类,在**上引起一场争议。

掀起味精的盖头来

味精的真面目:

味精是一种白色晶体,又名叫谷氨酸钠,化学名称为L-谷氨酸单钠一水化合物,英文缩写为MSG。味精是由大豆蛋白、小麦面筋或其它含蛋白较多的物质中提炼的,也有用淀粉发酵制成。味精是调味品,也是营养品,食后可直接被人体吸收,成为人体细胞的基本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定,商品名称为味精或味素的,其谷氨酸钠含量应在99%以上。

味精的生产过程:

目前我国多采用发酵法生产味精,*先要将各种粮食制成淀粉,然后将淀粉进行糖化,加入菌种进行发酵产生谷氨酸,再经过等电育晶、冷却分离、中和除铁脱色结晶、分离、干燥等工序便制成了纯度很高的谷氨酸钠,即味精。[美食中国]

味精如何产生“鲜味” :

味精的重要功能在于它能产生“鲜味”。人的味觉器官中存在着专门的氨基酸受体。当味精被人们食用时,刺激位于舌部味蕾的氨基酸受体,就能使人感受到可口的鲜味。

食用味精对人体有何作用

味精属于安全有益的调味品,人们可按各人喜爱摄取,***粮农及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早已决定取消味精食用限量。

1987年3月17至22日,荷兰海牙召开的十九届***粮食及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会议上作出决议,取消每天摄取6克至7.5克味精(MSG)的食用限量规定。这项决议意味着作为食品风味增强剂的味精,人们可以无疑虑地按各人喜爱程度摄取。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在收集了大量的文献和试验数据后,提出“在现在的使用量、食用方法下,长期食用味精对人体没有什么损害障碍”。

各国**经过几十年的动物生化生理学研究及顾客进行广泛的问卷式调查,提出大量科学证据,证明味精属于人体所需的重要营养品之一,是存在人类食物及人体本身的天然物质,人体摄入味精可以**消化、吸收并进行正常的生化代谢。

我国食品添加剂食用卫生标准规定,味精作为增鲜剂可以用于各类食品,其*大食用量按正常生产需要,无须提出每日允许摄入量标准。中国中医研究院已对我国味精产品进行了长期毒性试验,再次证明味精是安全的。

正确使用味精,无需杞人忧天

人们正确地认识味精,充分发挥它的作用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味精易溶于适宜温度的水,但温度过高,味精会变为焦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而且还会产生轻微毒性。10%的味精水溶液在100摄氏度分别煮1、2、3小时,鲜味损失率分别为0.6%、1.1%、2.1%。所以在烹饪时一般在起锅装盘之前加入味精效果*好,菜肴的味道会更加鲜美。

拌凉菜加味精效果也不好,因为温度低,很难溶解,必要时可先用少许热水化开,晾凉后浇入凉菜。味精不能用于碱性或酸性食品,在碱性溶液中,味精会引起化学变化,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而失去调味作用;把味精放在酸性菜肴中(如醋溜鱼片等),酸性越大越不易溶解,效果也越差。 应该说,任何营养物质均应适量食用才有益于健康。目前我国人均消费味精每年不到50克,而且菜肴中过量加入味精会产生一种似咸非咸、似涩非涩的怪味,使菜肴无法食用,所以“味精症状”、“味精致癌”是根本没有道理的,味精不是“害人精”。(作者 艾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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