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税务总局部署在餐饮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查处将餐费开成非餐费、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虚开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
据悉,**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规定下发后,部分餐饮业主为了招徕生意,在开具发票时将客户大额用餐费用“化整为零”分割成小额发票,或将按规定无法开支的餐费开成非餐费发票,为少数行政事业单位规避检查、违规用餐提供了便利。
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此次整*的范围为餐饮业2012年度至2013年度发票的开具、使用情况,**检查有无将餐费开成非餐费,有无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列支的大额发票业务是否真实,有无虚开发票、有无非法取得发票等行为。
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将餐饮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工作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根据餐饮行业特点,深入分析征管资料数据,科学确定检查对象,全面检查餐饮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同时核查受票单位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饮”“办公用品”等发票,发现疑点线索的查深查透、一查到底。
对存在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追查到以前年度;发现**税收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发现**饭店将餐费开成非餐费或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的,向财政部门移送线索;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做好餐饮发票信息采集及大额餐饮发票抽查工作。
同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模范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违规宴请,严禁把餐费开成非餐费,严禁将大额餐费分割成小额开票,严禁接受纳税人宴请,对违反规定者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