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楼开鲜奶店,场地废物利用也成理由?

2013-09-23来源 : 互联网

连日来,热心读者纷纷致电报料,说他们发现了一个桩怪事,在濮阳市**综合楼北门的一楼开了一家叫芙蓉诗的鲜奶店。记者接到群众反映,进行走访调查,发现确有此事。

在**综合大楼从事商业活动,这不仅是一桩怪事,也是一桩“新鲜事”,确实让市民们“大开眼界”。但有关负责人则称此举是“场地废物再利用”,不存在占用**办公场所一说。至于有人反映问题,可能是因为鲜奶店各个品牌之间的竞争。笔者认为,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有点“站不住脚”,所谓的“场地废物再利用”,听起来倒是冠冕堂皇的理由,既然这个北门长期不使用,确也可以称之为废弃场地,但同时也说明,当初在设计修建综合大楼时就存在缺陷,说白了,不合理的建筑就浪费资源。现在把这块场出租给商家,不仅充分利用了废弃场所,也给**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益,真是一举两得。

**大楼作为办公场所,就属于公共设施、公共资源,不仅是**工作人员工作的场所,同时也是百姓办理相关事务,为民服务的场所,绝不等同于处于闹市区的商业写字楼,应当**其严肃性、纯洁与安静,这不仅是**形象的需要,更是**办公的需要。而在这样一个发挥**职能作用的场所,入驻鲜奶店,究竟是方便**工作人员,还是“便民服务”?试问,老百姓到**要么办事,要么**,哪有专门跑到**大楼喝鲜奶吃糕点的?这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同时,“芙蓉诗”鲜奶店是一家连锁店,目前在该市区共有9家店面,综合楼这一家是他们的旗舰店之一,在“芙蓉诗”鲜奶店的宣传页上有综合楼旗舰店的照片。估计能在**大楼里从事商业活动的应该属于“特殊人”,跟**或**里的“某人”“关系不错”,才能享受到“特殊待遇”在此开店,普通人出再高的价钱也租不到。实际上,**利用国有资产为自己和商家“创收”,这正是变相的权力寻租,而背后有什么猫腻也只有当事人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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