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带酒水”的争议

2011-12-28来源 : 互联网

当今,“自带酒水”的争议中,有一情况是很明显的,就是在**酒店和餐馆,小瓶啤酒,低价的卖到20元,高价的可以卖到40多元,不能不说这是“**”。但奇怪的是这样高的价格去“宰客”却无人投诉,也没有见人吵着、闹着硬要自带酒水到五**酒店去用餐,反观大排档,客人也是随意向店**一瓶接一瓶买酒喝,并不见自带一筐酒水来自斟自饮的客人。这就是不同的消费者都找到了各自的消费场所。出入**酒店和餐馆,客人讲的是排场、是气派,既具备了经济实力,同时也有这种场面上的需要,而大排挡,则是大众化的平民消费,酒水的毛利很低,顾客也自然犯不着辛苦烦劳去自带酒水。

而现如今“自带酒水”去饭店消费还会引来诸多争议,其实是目前餐饮业市场化程度不高的表现。**的市场经济是有所选择、有所甄别的。因此在这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我们要改变餐饮业的一些把酒水销售当作高**的念头,把毛利定得过高的行为。饭店餐馆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尽量满足客人的需要。决定是否允许自带酒水的权利既然在饭店一方,那么就意味着店方未必要一概**,而应视情况而定。如大型婚宴或一些私人庆祝活动,由于在菜肴上已经有利可图,若客人强调要自带酒水,那么在店客双方协调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允许这样做,便在情感方面赢得了客人的心,更有利于吸引回头客。

我们预计随着饭店在控制酒水毛利率水平的有所变化,适当降低酒水的价格,同时随着人们的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相信“不带酒水”将成为人们的消费习惯,不允许“自带酒水”也将成为我国饭店行业的经营惯例,将**需要饭店餐馆再作出额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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